瓶窑南部产业园园区风貌提升整治工程设计交易发包文件第二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8 16:01

     瓶窑南部产业园园区风貌提升整治工程设计交易发包文件第二次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10页“本项目根据《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 标准收费及相关工程设计费规定结合市场及本工程设计难易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设置最高限价为《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标准收费的90%。设置风险控制价限价为最高限价的80%,即《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标准收费的72%。”同招标文件第20页“本项目设计费实行费率招标,最高限价为《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 标准收费的100%,设置风险控制价限价为《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标准收费的80%”,前后两者不一致。以前者,招标文件第10页为准。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8158510048

 

代理机构: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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