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姚昌兴,继承人:姚哲翔,不动产坐落:余杭区闲林街道棠梨家园16幢1单元402室。公告期60日。
2、被继承人:王观林,继承人:王玲珠,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桃源小区4幢2单元302室。公告期60日。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联系电话:0571-89395394)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