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余房他字第09051410号、余房他字第09051409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18389号、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43096号。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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