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林水局拟订的《球球直播app下载_球球体育官网-线上买球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公益林区划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球球直播app下载_球球体育官网-线上买球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公益林区划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0号)和区委区政府《球球直播app下载_球球体育官网-线上买球建立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区委[2008]112号)精神,结合《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余杭区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区瓶窑组团公益林的区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瓶窑组团公益林区划目标和范围
(一)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实行全覆盖
瓶窑组团是杭州市重要的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其生态价值、区位价值十分重要,应当实现生态保护全覆盖。瓶窑组团公益林的区划,以实现生态保护全覆盖为目标。
(二)瓶窑组团公益林区划类型和标准
根据现有的森林资源状况和当地经济的发展要求,兼顾保护和发展相促进,瓶窑组团公益林保护划分为三个层级:
1.省级生态公益林。2004年经省政府批准、区划确定为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范围和面积保持不变,按照《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实施严格管理。
2.区级重点保护林。瓶窑组团内除省级生态公益林外的其他山林,原则上全部区划为重点保护林范围,享受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财政扶持政策。以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恢复为目标,严格控制各种类型的开发利用。
3.各类经济林地(指茶叶、水果、干果等)和开发利用的其他林地。已经开发利用的经济林地,矿山采矿采石迹地,已造田造地的林地,以及今年起3至5年内需预留开发的低丘缓坡山林,不纳入区级重点保护林的区划范围,也不享受补偿政策。
二、瓶窑组团公益林区划方法
(一)区划分布范围。以森林资源二类清查为依据,在余杭区森林资源1:10000分布图上,按照上述原则,勾绘出省级生态公益林、区级重点保护林、其他各类经济林地三个层级的分布区域,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对应区划四至范围,形成每种类型的森林资源林业小班清册,按实际面积统计三个层级的相关数据。
(二)建立农户清册和面积清册。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三个层级的分布范围,由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联合核实三个层级的林权证面积。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林权证面积为依据,建立拟补偿农户和不补偿农户的农户清册、面积清册。列为省级公益林补偿对象的农户应单独建册。
(三)公示核实。编列到组到户补偿清册后,由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发布补偿清册进行公示,并通知补偿对象进行核对,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编印成册,村民组长、村委会主任签名确认,加盖公章,报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
(四)镇乡核实汇总。相关镇乡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清册名单和面积,要认真进行核实。重点核实三个层级的区划范围与相对应的林权证面积情况,享受补偿政策对象的真实性。核实无误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经区林水局审核无异议的镇乡,应当编制“余杭区农民补贴网”补偿农户的基础信息。
(五)主管部门核查。在区划保护范围和建立补偿清册过程中,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镇乡调整核实并重新上报。
三、瓶窑组团公益林补偿标准和方法
(一)补偿标准
1.省级生态公益林范围,按林权证面积计算,补偿标准为每亩40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费15元/亩,护林员劳务费4元/亩,公共管护费2元/亩,考核奖励19元/亩。
2.区级重点保护林范围,按林权证面积计算,补偿标准为每亩20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费15元/亩,护林员劳务费3元/亩,考核奖励2元/亩。
3.闲林镇、中泰乡有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行政村,参照瓶窑组团公益林区划政策;补助标准均提高到20元/亩,其中:损失性补偿费15元/亩,护林员劳务费3元/亩,考核奖励2元/亩。
(二)生态保护资金发放方法
1.到户的损失性补偿资金。通过“余杭区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发放。在每年的7月份直接拨付到各农户存折中。
2.护林员劳务费。以镇为单位,统一建立护林员队伍,各行政村进行分片组管护。护林劳务费由区财政拨付到镇乡人民政府。由镇乡根据考核情况,分次直接拨付到各护林员个人存折上。
3.考核奖励资金。根据《球球直播app下载_球球体育官网-线上买球印发<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区委办[2009]98号)文件,由瓶窑组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瓶窑组团各镇乡进行公益林保护考核。涉及公益林管理考核的具体办法,由区林业主管部门另行发文明确。考核合格后,奖励资金下达到各镇乡人民政府。各镇乡人民政府应对各行政村的生态公益林、重点保护林的管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奖励到瓶窑组团各镇的公益林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公益林公共管护支出,禁止用于工资性支出和业务招待费支出。闲林镇、中泰乡参照执行。
4.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中的公共管护经费。由区林业主管部门专门建账,统一安排使用,专项用于全区生态公益林、保护林的区划管理、数据动态监测、宣传培训、信息系统维护等支出。
5.其他国有山、集体统管山资金发放。村组集体统管山,损失性补偿资金统一发放到村集体。国有山、镇林场的山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到管理人。以生态保护为目的进行流转的山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到流转人(房地产项目、农庄项目除外)。
四、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机制公益林管理组织
(一)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管理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公益林管理体系,设立三级管理机制:区林业主管部门设立余杭区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生态公益林、重点保护林的区划、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设立镇乡生态公益林监管员办公室,具体承担本辖区内的生态公益林、重点保护林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各行政村设立村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主要任务是协助镇乡生态公益林监管员办公室,组织管理专(兼)职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掌握并报告违反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理的情况等。
(二)强化公益林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生态公益林、重点保护林监管队伍。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加强镇乡生态公益林监管员办公室的队伍建设;村级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负责人和护林员,由所在村委民主推荐,报镇乡人民政府审核,经区级专业培训合格后,由镇乡人民政府公布确定,并纳入镇乡生态公益林监管员办公室管理。
(三)建立健全区、镇乡、村级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区设立生态公益林补偿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由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和瓶窑组团生态补偿资金组成,实行专项管理。镇乡人民政府对生态公益林和保护林的管护等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村级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不单独设账,日常开支纳入镇乡生态公益林专账支出管理。
(四)建立健全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区级重点保护林的档案管理。要动态反映辖区内省级生态公益林、区级重点保护林的动态变化。要将界定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协议和公示征询等资料分门别类,整理成册;生态公益林管理考核、日常管理台账等工作应纳入档案管理。
五、加强领导,确保生态补偿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生态公益林、重点保护林的区划界定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省委省政府“生态立省”,落实区委区政府“环境立区”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是倡导生态伦理、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更是山区、半山区农村社区发展和民生提升工程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及时化解矛盾,合力做好区划界定和管理工作。
(二)克难攻坚,维护稳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山区、半山区农民实际利益密切相关的民心工程。在落实补偿政策时,必须认真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凝聚共识;在具体操作上要做到公开、透明,既要严格按照生态保护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将生态公益林、重点保护林区划好、保护好、培育好,又要将生态补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刚性保护,保障成效。生态公益林、重点保护林以培育、恢复森林的生态功能、生态效益为目的,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纳入省级管理,区划界定面积与范围不得随意调整和改变用途;区级重点保护林区划界定后,应落实封山育林措施,与农户签订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管理措施,禁止乱砍、乱垦行为,原则上一定五年,中途不作调整和改变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报区政府批准同意。
(四)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各镇乡要集中人力、精力,全面完成生态公益林、重点保护林的区划界定工作,完成公益林监管和管理体系建设。区划界定和区划管理、补偿资金发放、监管员和护林员队伍建设等情况纳入《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并作为镇乡年度综合考评依据。
本《实施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
附表:
1.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公益林、保护林到户面积清册(省重点生态公益林);
2.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公益林、保护林到户面积清册(区级重点保护林);
3.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公益林、保护林到户面积清册(不纳入补偿的林权证面积);
4.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公益林、保护林到户面积清册汇总表(省重点生态公益林、区级重点保护林、不享受补偿的其他经济林)。
附表1:
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公益林、保护林到户面积清册
(省重点生态公益林)
镇(乡) 村(盖章) 组 单位:亩
序号 | 户主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 | 林权证号 | 林权证面积 | 确认补偿面积 | 林地属性 |
合计 |
填报人(签名): 村民组长(签名): 村委会主任(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林地属性指:1.自留山;2.承包山;3.统管山。
附表2:
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公益林、保护林到户面积清册
(区级重点保护林)
镇(乡) 村(盖章) 组 单位:亩
序号 | 户主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 | 林权证号 | 林权证面积 | 确认补偿面积 | 林地属性 |
合计 |
填报人(签名): 村民组长(签名): 核准人(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林地属性指:1.自留山;2.承包山;3.统管山。
附表3:
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公益林、保护林到户面积清册
(不纳入补偿的林权证面积)
镇(乡) 村(盖章) 组 单位:亩
序号 | 户主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 | 林权证号 | 林权证面积 | 非补偿面积 | 林地属性 |
合计 |
填报人(签名): 村民组长(签名): 村委会主任(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林地属性指:1.自留山;2.承包山;3.统管山。
附表4:
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公益林、保护林到户面积清册汇总表
(省重点生态公益林、区级重点保护林、不享受补偿的其他经济林)
镇乡单位(盖章): 汇总人(签名) 汇总时间: 汇总地点:
村名称 | 总农户数 | 总林权证数 | 林权证总面积数 | 总补偿农户数 | 总补偿面积 | 其中 | |||||
省级补偿农户数 | 省级补偿面积 | 区级补偿农户数 | 区级补偿面积 | 其他不纳入农户数 | 不纳入面积数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