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提供)养老机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入住对象大都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火灾时疏散逃生困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因此,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规范场所安全设置

养老机构不应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机构除可设置满足其使用功能的附属库房外,不应设置生产场所或其他库房,不应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

养老机构内的厨房、烧水间、配电室、锅炉房等设备用房,应当单独设置或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机构内老年人居室、休息室、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的具体布置,应当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

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常开防火门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各楼层明显位置设安全疏散指示图,配备轮椅、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疏散用手电筒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

■用电用火用气和建筑材料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电气线路敷设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大功率电器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定期检测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并记录存档;老年人居室、康复与医疗用房等用电量大的房间,可以通过设置过流、过压电气保护装置,限定房间的最大用电负荷。

室内活动区域、廊道禁止吸烟、烧香,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取暖;艾灸、拔罐等中医疗法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当有专人看护;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应当依法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机构需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自动切断装置;厨房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高房建筑内的,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量大于50公斤的液化石油气容器,应设置在所服务建筑外单层专用房间内,采取防火措施;厨房灶具、油烟罩、烟道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燃气、燃油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保养。

装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不得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材料作为隔热保温材料或作为夹芯彩钢板的芯材搭建有人活动的建筑;养老机构的装饰材料,如窗帘、地毯、家具等的燃烧性能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养老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张贴标语海报、发放消防刊物、播放火灾案例视频、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向入住老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重点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疏散路线、用火用电常识、灭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等。

安全隐患自查自改 养老机构应当明确人员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老年人居室、公共活动用房、厨房等重点部位白天至少巡查2次,其他部位每日至少巡查1次,加强夜间巡查,至少每两小时巡查1次。

建立微型消防站 养老机构应建设微型消防站,确保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到场处置,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做到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逃生;针对失能失智老人,应明确专门的疏散和安置措施,逐一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         


分享: